1.11 永为汉蕃-《刘备的日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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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求赐金印?    乃是内附大汉。且从国体而言?    亦与蓟国相匹配。蓟国号大汉一藩。既为兄弟之邦,已程不国,自当“永为蕃蔽,捍御南蛮”。

    不过一夜之间。便好似换了人间。

    角市旗船,汇入干支大市。如同幼鲸入群?    蝌蚪寻母。万震携海市令并立甲板,意气风发?    指点江山。

    “传令,三日后?    海市开。”

    “得令。”

    “二令,市中名产?    皆可中贩。”

    “得令。”

    “三令?    笼(专营)海市名产?    商家有三。”

    “得令。”

    作为北岛新主。百艘巨舰,一字排开。远非扶南大舶可比。岛上豪强,胡乱拼凑之各国海船,当真小巫见大巫。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正惶惶不可终日。忽闻海市张榜,约法三章。

    三日后开市。名称皆足量贩卖。可合伙共贩。然若要垄断名产,转售四海船商,只有三家可入选。

    将约法三章,融会贯通。北岛豪强,如醍醐灌顶,幡然醒悟。

    第一,汉使默许豪强并列。毕竟“强龙不压地头蛇”。并从北岛豪强中,择选实力最强三家,为代言人。全权代理蓟国名产贩卖。如此说来,海市必不常驻此岛。

    只需将船上所载名产,悉数转售“中贩”。便可即日启程,满载而归。

    所谓“山上无老虎,猴子称大王”。只需蓟国海市有来有回,匆匆来去。北岛,仍可玩弄于你我股掌之上。

    此亦符海市往来,一贯作风。

    生存所迫,暴利所驱。三日之期,迫在眉睫。

    首当其冲,谁是三家。

    不等日落。便有岛上豪强,广发英雄帖。召集一众岛豪相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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